发布者:设备器材科 发布时间:2016年08月12日
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,近期将采购如下医疗设备。现根据相关规定特此公告,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。
一、 项目内容
序号 | 品名 | 单位 |
1 | 全自动配血仪 | 台 |
2 | 医用冰箱 | 台 |
3 | 层流负压病房工程 | 台 |
4 | 手术室维保工程 | 台 |
5 | CT、MR维保 | 台 |
6 | 彩超维保 | 台 |
7 | 低温等离子消毒机 | 台 |
8 |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| 台 |
9 | 设备带传呼工程 | 台 |
10 | 营养泵 | 台 |
11 | 产后康复治疗仪 | 台 |
12 | 心肺复苏机 | 台 |
13 | 血气分析 | 台 |
14 | 个体营养分析 | 台 |
15 | 精神压力分析仪 | 台 |
16 | 显微镜 | 台 |
17 | 纤支镜 | 台 |
18 | 喉镜 | 台 |
19 | 可视人流机 | 台 |
20 | 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系统 | 台 |
21 | 麻醉机 | 台 |
22 | 全自动免疫印迹仪 | 台 |
23 | 眼底治疗仪 | 台 |
24 | 眼压计 | 台 |
25 | 医用高压氧舱 | 台 |
26 | 连续血液净化机 | 台 |
27 | 拖把清洗机 | 台 |
28 | 中央心电工作站 | 台 |
二、 公示相关事项
1.公示时间:2016年08月12日~08月22日
2.报名截止时间:2016年08月22日下午5点
3.报名资料递交地点: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住院部医技楼四楼设备器材科(地址:广州市从化区从城大道566号)
三、报名必备条件
1、投标人要求: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,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①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;
②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,不接受联合体投标;
③投标人具有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或者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(适用于生产或经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围设备的投标人);
④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(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设备)。
⑤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,须提供制造厂商或代理经销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。
2、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: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人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。
四、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(以下资料须加盖经销公司公章)。
《医疗器械注册证》、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法定代表人证明书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。
五、联系方式
1.联系人:陈小姐 侯先生
2.联系电话:020-61780086 传真:020-61780086
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16年08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