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
第五十九条 制造、散布、传播政治谣言,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政治品行恶劣,匿名诬告,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,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,依照前款规定处理。
医保科党支部书记刘尧赛分享:第六章第五十九条规定“制造、散布、传播政治谣言”的行为,会破坏党的团结统一,对此,党内有明确的处分措施。从警告或严重警告,到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,再到开除党籍,这种处理方式的设定,不仅是对个体的惩戒,更是对全体党员的警示,提醒大家要严守政治纪律;规定中明确了对政治品行恶劣,匿名诬告,有意陷害或制造其他谣言的行为的处理方式。这类行为同样会损害党的形象,造成不良影响。对于这类行为的处分,再次体现了党对政治纪律的坚守和维护。作为一名党员,我们应当时刻警醒自己,严守政治纪律,不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,不参与任何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