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
第五十三条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、结党营私、拉帮结派、政治攀附、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,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、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,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;导致本地区、本部门、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医务科党支部书记张文君分享:在党的纪律中,政治纪律是最重要、最根本、最关键的纪律。第五十三条通过设定严格的处分,促进和保障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第五十四条增写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,进一步明确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要求;搞政治攀附是指投靠有权势的人,以谋求自己能够得到提拔重用或者其他政治利益,实质上是在政治上拉关系搭“天线”、找后台寻靠山,搞人身依附;搞政治攀附与党的性质宗旨背道而驰,与党员干部的身份格格不入。